苏州迪利莱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2-09-04 05:37 已有: 人阅读

  7月25日,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人民政府作出 苏苏江黎应急罚﹝2022﹞44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迪利莱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粉尘涉爆企业不符合有关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规定,同时构成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迪利莱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0日,法定代表人费春希,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金家坝金贤路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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