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8 20:14 已有: 人阅读
生态环境部围绕“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题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有关情况。 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提出尽快启动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 对此,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减缓和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大对策。适应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指通过加强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风险识别与管理,以减轻气候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我国一贯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 刘友宾强调,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基础性工作相对薄弱,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意识有待增强。 二是治理体系有待完善,尚未形成气候系统观测—影响风险识别—采取适应行动—行动效果评估的工作体系。 三是现有行动力度不足,重点领域、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待提升。 “生态环境部将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坚持主动适应、科学适应、系统适应、协同适应,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推动地方编制实施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同时积极拓展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提高我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刘友宾说,力争到2025年,我国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评估水平有效提升;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各领域和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全面开展;到2035年,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