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试点

发布时间:2022-11-04 14:49 已有: 人阅读

  日前,工信部会同公安部,公开征求对的意见。

  具体来看,提出的试点内容为,在全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工信部、公安部遴选符合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通过准入试点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试点城市的限定公共道路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试点的目标则是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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