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7 18:27 已有: 人阅读
深评协特提醒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在开展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为评估目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工作中关注如下事项: 一、对存在“花很少的钱购买软著或专利,再评估增值几百倍至几千倍,作价入股完成实缴注册资本”相关风险的资产评估业务,请谨慎承接。 二、在开展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关注但不限于: 严格遵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等相关规定; 作价出资的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合法性; 作价出资的知识产权权属问题等法律风险; 作价出资的无形资产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外购无形资产是否与委托人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相匹配并能产生持续的可辨识经济利益; 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所涉纳税及纳税递延等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