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央行人士:互换便利期限不超过1年,抵押品范围未来可视情况

发布时间:2024-10-12 19:47 已有: 人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10月10日公告,决定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等资产为抵押,从人民银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据接近央行人士介绍,互换便利期限不超过1年,到期后可申请展期;抵押品范围未来可视情况扩大。这些操作上的灵活性均表明,工具未来将很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据了解,央行将通过特定的一级交易商开展操作,通过观察一级交易商名单,可能是中债信用增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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