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9 21:59 已有: 人阅读
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5年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 发行人: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延杰 联系方式 2、 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荀雅梅 联系方式 3、 受托管理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 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 四、备注 无。 本企业/机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