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3 13:38 已有: 人阅读
2022年6月21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青岛市李沧区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王希静贪污、受贿一案。 王希静被双开。 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称,2014年1月至2021年春节,王希静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购物卡等折合共计21万余元。 2014年2月至2021年8月, 王希静先后违规安排2人专门负责照顾其饮食起居。2016年下半年,王希静违规安排使用国有资金购买装修别墅1套,供其个人招待使用。 王希静,男,汉族,1964 年2月出生,山东桓台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淄博市张店区大张乡党委书记,张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淄博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02年12月任平度市委副书记;2008年2月任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2010年4月任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援藏任日喀则地委委员、日喀则市委书记。 2013年6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副书记;2013年7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2014年1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副书记、区长;2016年4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书记、党校校长、区长;2016年5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书记、党校校长;2018年5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书记、党校校长、一级巡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