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0 15:47 已有: 人阅读
宁波证监局披露了一则投行人员违规炒股的处罚。金某荣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执业期间,在他人的操作下,精准于荣丰控股发布重组停牌前夕买入128.20万元的荣丰控股股票,后又于荣丰控股复牌后连续5个涨停的最后一个张停板精准卖出,扣除交易税费,金某荣获利104.92万元,短短20个交易日收益率近82%。最终,宁波证监局决定没收金某荣违法所得104.92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金某荣向“李某原”工商银行账户分别转账50万元、80万元。同年5月18日、19日,李某原将收到的资金转入本人广发证券账户,帮助金某荣分别买入“荣丰控股”4万股、6.5万股,共计10.5万股,成交金额128.20万元,同年6月12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233.42万元。扣除交易税费,金某荣获利104.92万元,收益率约82%。 按照金某荣的指示,李某原将上述金某荣交易“荣丰控股”的本金及获利共计235万元转入金某荣配偶王某招商银行账户。同月17日-19日,王某将收到的款项转给金某荣。 此后也未有新的证券行业从业登记记录。 李某原收到的金某荣资金,帮助金某荣分别买入“荣丰控股”4万股、6.5万股,共计10.5万股,成交金额128.20万元。 荣丰控股连收5个涨停板,而且金某荣还精准卖出在最后一个涨停板,卖出后的第二个交易日荣丰控股便以跌逾5%收盘。 荣丰控股收盘价涨幅达8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