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7 14:33 已有: 人阅读
7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3第16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贺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罚款10万元。
昆山贺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8日,住所:玉山镇新南中路99号。该公司于 2021年7月19日,因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要求配置容器,昆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当事人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