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安浦森电子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

发布时间:2022-09-04 06:45 已有: 人阅读

  8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3第21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安浦森电子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昆山安浦森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金应兵,住所:昆山市张浦镇俱进路278号7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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