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3 05:30 已有: 人阅读
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ST宜康控股股东宜华企业有限公司和实控人刘绍喜操纵上市公司股价的详情浮出了水面。 宜华集团与浙商产融等投资机构签署,利用投资机构开立信托和法人账户,持续买入“宜华健康”股票,吸筹建仓。该期间账户组买入“宜华健康”6542万股,买入成交金额17.84亿元。 账户组连续交易、大量对倒,试图维持股价,该期间账户组买入“宜华健康”3.24亿股,买入成交金额45.52亿元。第三阶段为卖出股票,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3月15日,账户组卖出7726万股,卖出成交金额8.44亿元。 超过20%的有15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8个交易日,超过40%的有1个交易日。2018年1月30日,账户组对倒量占比市场总成交量达到最高值41%。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操纵股价的行为并未盈利,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宜华集团、安天诚实施操纵行为亏损8.17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责令宜华集团、安天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宜华集团处以225万元罚款,对安天诚处以75万元罚款。此外,宜华集团董事长刘绍喜、安天诚总经理史利兴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对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刘绍喜还牵涉已经退市的宜华生活财务造假案。根据通报,2016年至2019年,宜华生活实控人刘绍喜利用其控制地位,指使宜华生活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7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亿元。2021年10月,证监会对宜华生活财务造假案作出处罚,刘绍喜本人被处以930万元的罚款,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