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1 02:51 已有: 人阅读
8月24日,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作出苏熟消行罚决字﹝2022﹞第037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2022年7月16日,省纪委监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监 督检查第三组将督查情况移交。检查组对长春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罐区雨污收集池安装了自动提升泵,储罐泄露出来的物料会被自动抽排出防火堤,导致防火堤功能失效;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职能接受各分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信息,无法远程控制、显示各生产装置区泡沫灭火系统、消防炮系 统、消防冷却水系统的电磁阀、电动阀、手动阀;水管总阀门被人为关闭监控中心显示屏却显示正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3万元。
长春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30日,法定代表人蔡世宏,住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8月24日,该公司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被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