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5 05:09 已有: 人阅读
8月23日,阳澄湖镇人民政府成立于苏苏相澄应急罚﹝2022﹞22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春东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项,罚款2万元。
苏州春东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27日,法定代表人裔昭欧,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沈周村沈周路22号1号楼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