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3 13:26 已有: 人阅读
庄某、惠某、郭某对自己于今年7月至9月期间,多次组织人员出租出售银行卡供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洗转资金并根据流水金额发放“工资”的犯罪事实。
目前,刘某、庄某、惠某、郭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