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明确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的预披露要求

发布时间:2022-12-30 18:32 已有: 人阅读

  北交所:明确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的预披露要求。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拟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超1%的,还应当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为统一监管安排,明确市场预期,防范监管套利,《监管指引》明确,大股东、董监高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也应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

热门推荐
图文推荐
  • 最便宜的Snapdragon 888智能手机iQOO 7将在发
  • 黑客网站上提供了具有Clubhouse用户详细信息
  • 苹果面临即将到来的高端iPad显示器的供应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