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0 07:04 已有: 人阅读
当时我们厂是国有企业,因为当时的经济发展大环境要求企业改革,而对于像我们厂的情况属于亏损企业,改革思路就有两个方向,一是经评估后把企业折成股份卖给管理层,员工持股继续上班。二是直接向第三方企业卖掉,员工将以买断工龄的形式推向社会,重新自谋职业。 最后,经当地主管部门国资委的同意和厂的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批准后,我们厂由于管理层拿不出几百万元的转让资金而采取了卖掉的方式。于是所有的员工一律按照工龄长短,对职工连续工龄进行一次性买断,按双方议定的每年补偿金单价,一次性支付完毕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然后职工与厂里再无关系,自谋出路。 买断后,留守人员会把整理好的全体下岗职工的档案移交到档案局,并交了几十年的档案保管费,这样买断工龄的职工与原单位就沒有多少联系了,退休时需要找到档案证明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只能自己去档案局去找了。 现在来分析一下你的情况,你是1977年参加工作,国企性质,2004年下岗买断工龄,退休时以前的27年工龄算吗?我明确告诉你,肯定算。因为我的原同事(已达60周岁)已经在去年办了退休,领到了退休金,视同缴费年限是一定算的,但是前提是相关的证明档案材料一定是要齐全的,否则社保局是不认同的,比如工资条、当时的招工表等等。 一般来说,全国养老制度改革是从1993年到1996年这时间段铺开实施的,所以说在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都会视同缴费年限。另外,就是要注意查实你单位从实际缴费起有没有已经帮员工交了社保,因为有些困难企业会挪用资金他用,不交社保,像我们帮单位就有一年未向社保局交到员工社保,造成当时退休的员一种麻烦,要求员工补缴那一年单位部分才给办理退休,后来在政府部出面调解才妥善处理。至于你1996年至2004年,这8年是否交过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是否足额上缴社保局,如果交了,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就有27年,这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说,退休时只要你的档案材料齐全,足以证明你是从1977年开始参加工作的,你27年的视同缴费年限是被认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