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3 19:11 已有: 人阅读
日前,印发,细化了针对创业投资的五项奖补政策。
在投资风险补偿方面,对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山东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期满2年且7年内实际发生投资损失的,满足相应条件将按首轮投资实际损失的20%给予补贴。
在鼓励长期资本出资方面,满足相关条件的长期资本方,省财政将按照实际出资额分档给予投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