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8 12:24 已有: 人阅读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规定,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即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 据悉,这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一位国有大型银行对公部门人士向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有望对资本市场构成长期利好。图为2024年6月19日,上海,上海证券交易所楼前的“气贯长虹”广场牛。视觉中国图 9月24日,在央行行长潘功胜宣布将创设首期3000亿元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工具后,部分银行迅速行动,低调启动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业务的营销工作,因为他们预期这项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在不久后“落地”。 上述银行对公部门人士告诉如今,随着出台,其团队在向部分上市公司告知可以进一步推进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具体条款磋商同时,也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仔细研究。他表示:“的多项条款在市场预期之内。” 比如,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非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此前,已有银行明确要求“不对ST上市公司开展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营销业务”。 上述银行对公部门人士表示,与市场预期略有差别的条款也不少。 一是原先部分银行认为银行与上市公司可以灵活磋商专项贷款额度,规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以上市公司已正式披露的回购方案或股东增持计划为前提,纳入对其的统一授信;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增持资金的一定比例。 二是原先部分银行还认为银行给予的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利率有可能以2.25%作为基准利率进行小幅度上下浮动,但明确规定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三是相比银行普遍认为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业务会“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在严格管理贷款资金方面作出了更严格规定,21家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至该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如今,规定银行给出的专项贷款利率不得超过2.25%,无形间给予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更可观的无风险收益,将进一步激发他们使用专项贷款增持股票的积极性。 9月25日,国盛证券发布报告测算,以股息率4%的上市公司为例,假设股价不变,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以2.25%的利率借入2亿元专项贷款用于增持自家上市公司股票,到时上市公司利润分红款为800万元,扣除专项贷款利息开支450万元,净收入预计约为350万元。 国盛证券分析师张津铭分析认为,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举措也是国家支持上市公司高股息策略的一项手段,由于其操作的利差收益长期存在且具有明显优势,有助于上市公司大股东主动提高增持频率与分红比率。 他告诉不过,他认为,目前,多数银行都将专项贷款投放对象优先设定为市值相对稳定,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流动性较高,以及纳入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等指数的上市公司及其重要股东。 还有上市公司担忧,若在他们回购增持股票后,股价因市场环境出现下跌,导致专项贷款到期时出现“投资亏损”,是否会导致银行收紧对他们的整体贷款授信审批发放尺度;也有公司询问,若其使用专项贷款回购增持股票期间,其某些重要股东却在大规模减持,银行会不会针对这种状况而迅速收紧专项贷款的使用。 在出台后,部分未公布回购增持方案的上市公司也提出新的实际操作疑惑。规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以上市公司已正式披露的回购方案或股东增持计划为前提,纳入对其的统一授信。因此,这些未公布回购增持方案的上市公司向银行询问,在与银行磋商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具体事宜前,他们是否需先在交易所公布回购增持方案,作为与银行开展专项贷款磋商的先决条件。 前述银行对公部门人士告诉他告诉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向媒体表示,相比普通企业贷款,权益类市场风险波动相对较大,对银行的风险管控与合规操作能力提出了相对更高的要求。巨丰投资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表示,整体而言,央行创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本质是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助力上市公司发展,对资本市场构成长期利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