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1 07:14 已有: 人阅读
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满足长远发展需要,信诺达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申请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提款期一年,单笔贷款使用期限为一年。公司就该笔借款委托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提供担保,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良春先生及其配偶周颖女士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无偿提供名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及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上述贷款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能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