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8 21:49 已有: 人阅读
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 发布。该文件指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是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据介绍,这一期限,起始时间与婴幼儿出生月份保持一致,终止时间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间有效衔接,纳税人终止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后,可按规定接续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还介绍,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与此同时,税务部门还专门修订了,并优化系统、升级了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扣缴义务人端,方便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