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2 12:33 已有: 人阅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一般由案发地,也即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依据第15条的规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监控显示,殴打事件发生于6月10日凌晨2时40分许。当地市民反映,警方披露的主要嫌疑人之一陈某志,即绿衣男子,系当地一水产养殖公司老板。工商信息显示,陈某志牵涉7起司法案件,多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也即所谓的“老赖”,案由包括不当得利纠纷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针对该案有无保护伞的问题,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表示, “谁也不会迁就,谁也不会保护,是谁就逮谁”。 对于部分涉案人员是否有犯罪前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一工作人员回应央广网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透露,涉案施暴者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目前两级政法机关已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查实查清相关人员前科。 刘涛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4月27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因涉案被抓的刘某,是否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件中的刘涛是同一人?11日下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一工作人员回应央广网 四问:涉案人员若有前科如何量刑 许浩表示,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可能会从重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许浩表示,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寻衅滋事罪,在法律范围内会从重处罚。比如说造成重大的舆论影响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具体到什么程度,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界定。 五问:受害者应该获得哪些赔偿 许浩介绍,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凡属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原则上都应在赔偿之列,既应包括被害人本人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伤疗补偿费等,也应包括因必须的陪伴而产生的误工费、住宿费等多种费用。 六问:旁观者是否该被苛责 有网友讨论称,在案发现场,旁观是另一种形式的伤害,并呼吁不要做旁观者。对此, 一名警务人员在接受 我国治安学青年学者崔向前表示,为尽量减少或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除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外,当地政府须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根据季节变化和业态发展,适时调整城市街面防控措施,从而能够有效预防和快速打击街头犯罪。特别是小餐馆、夜市摊等“九小”场所,宿夜营业服务的,要履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场所基本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及时制止、控制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