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9 23:45 已有: 人阅读
本次事件为交通事故。 19日下午6点,深圳交警发布微博,针对上述事故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7月19日上午9时17分,在南山区南新路北往南方向发生一宗交通事故,金某驾驶小车与陈某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接报后,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陈某某经120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 交警现场对金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0mg/100ml。且经初步调查,金某驾车起步时车头左侧与电动自行车及道路中间护栏发生碰撞,倒车时刮到后方车辆,后因紧张操作不当再次前进撞到陈某某。目前,金某已被带回公安机关,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