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央行:20家单位拒收现金,处罚1000元至19万元不等

发布时间:2022-07-21 19:22 已有: 人阅读

  人民银行依法对20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9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供暖公司、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超市等。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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