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6 16:23 已有: 人阅读
6月22日,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吴资规综罚决﹝2022﹞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源创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吴江区桃源镇费家浜美丽乡村文化服务提升项目”,施工作业中施工作业中存在“未批先占”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1.4994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源创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21年1月26日,法定代表人蔡小明,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前窑村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