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6 16:23 已有: 人阅读
6月27日,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吴人社察罚字﹝2022﹞第1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德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德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9日,法定代表人刘庆双,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东港路4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