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7 09:22 已有: 人阅读
7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11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常熟市力泓针纺织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常熟市力泓针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王春明,住所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富春江路7号3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