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3 13:01 已有: 人阅读
7月27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园应急罚﹝2022﹞16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升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29日,无锡市新吴区消防救援大队作出锡新消行罚决字﹝2022﹞第0122号处罚决定书,2022年5月7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升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至5层为仓库,排烟设施设置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2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苏州升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日,法定代表人程胜科,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如元路13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