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0 16:47 已有: 人阅读
7月14日,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江应急罚﹝2022﹞36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吴江市鸿昌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未根据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五条,处人民币玖万贰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吴江市鸿昌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9日,法定代表人陆时霖,住所:盛泽镇开发区园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