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继承权是否与赡养义务对等相一致?

发布时间:2021-03-01 19:12 已有: 人阅读

  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角色定位是“协助配偶”。儿媳、女婿没有公婆、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权(代替已故配偶尽孝的,是另外一种情况)。

  子女的法定继承所得,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由子女个人继承,继承所得为子女个人财产(可自行查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一千零六十三条)。

  从法定继承角度:父母财产—→子女继承←→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客观的讲,这种混乱思维很可笑——除非你阻止你的配偶去赡养其父母,否则,你是尽到赡养的。

  慎重提醒一下:“没有规定”,和“规定没有”,是完全两个不同概念。建议有这种思维的人好好看看法条,说得是哪个概念?

  所以,只要支持配偶对其父母尽赡养义务,就相当于既履行了夫妻之间相互扶养义务、又赡养了配偶父母。

  这就跟上面的逻辑配合上了——法定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情况下的继承方式。

  为什么没有写遗嘱、把财产指定给自己个人继承?是因为对儿媳、女婿还看得过眼——儿媳女婿对自己的孩子不错、甚至对自己也很好,所以没有必要“防着”。自己的财产,等子女法定继承完毕之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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