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19:12 已有: 人阅读
在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舅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如果舅舅生前订立了一份合法有效遗嘱,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外甥,外甥可以得到舅舅的遗产。但是:外甥须在知道遗赠这件事之日起60天内(《继承法》规定是两个月)做出接受表示,否则视同放弃。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舅舅生前与外甥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协议中指明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外甥,外甥同样可以得到。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也就是说:如果舅舅生前主要依靠外甥赡养,外甥可据此分得部分遗产份额。这个“适当”是多少,没有标准,看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