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在法律上有抚养同父异母未成年弟弟的义务

发布时间:2021-03-01 23:50 已有: 人阅读

  去年您父亲与别人生了一个儿子。虽然您没有见到过对方,但是从年龄上,往大里推测,对方应该不会超过40岁(否则有些高龄了)。就意味着,没有意外的情况下,对方至少还有20年具备劳动能力的时间。

  至于您父亲68年生人,按照最低60岁退休,应该到2028年,还有7年多具备劳动能力的时间。至少在这些年内,他是有能力抚养的。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题主可能理解为:因为父亲欠了一大笔债还不上、无力抚养这个儿子,所以可能会落到您身上。注意,所谓“无力抚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对外欠债,除非个人一点财产都没有,否则要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这个费用,包括了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必要支出。

  因此:您的父亲、包括这个同父异母的母亲,应该不会处于“无力抚养”的状态。所以,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规定,不适用于对您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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