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1 10:05 已有: 人阅读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2022年4月20日0时起,解除以下封控区、管控区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一、解除封控区名单
李郢孜镇范圩小区21号楼
赖山村新庄东队1户、2户
平山街道金玉新村22号楼
李郢孜镇春申社区赖山楼22号楼
二、解除管控区名单
李郢孜镇范圩小区
李郢孜镇河西小区
李郢孜镇赖山村新庄东队
平山街道金玉新村
李郢孜镇春申社区赖山楼1-23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