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碗扣肉引发的“公案”

发布时间:2022-04-22 22:28 已有: 人阅读

  一起买家大量购买自制食品后

  进行10倍索赔的案件引发关注。

  重庆的王女士在卖出

  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时,

  虽然进行了真空包装,

  但因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

  被买家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

  最近二审结果出炉,

  买家邵某以“单位团购”为由

  在王女士经营的网店购买了

  150份扣碗类产品,

  本以为来了单大生意的王女士,

  两个月后却收到了起诉通知。

  
 

  2021年11月,

  重庆合川区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士

  王女士上诉后,

  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中,

  重庆一中院认为,

  
 

  在上诉中,

  王女士一家还曾提出,

  据王女士称,

  邵某是自家老客户:

  “邵某2019年就盯着我了,

  后来还混入了我们的会员群。

  那个扣碗,

  他一开始买3份,

  还说好吃,

  后来一次买150份,

  然后就直接到法院起诉。”

  对此,

  邵某并不否认,

  “但王女士售卖自家产品多年,

  明知需注明产品信息

  ”

  
 

  而邵某的律师表示:

  有律师认为,

  根据

  第六十八条规定,

  因王女士销售的土特产均无相关信息,

  故被认定为“三无产品”,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

  职业打假人是否为“消费者”一直存在争议。

  有些法院认定职业打假人属于消费者,

  支持其索赔请求;

  有些法院则认为职业打假人不属于

  “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的消费者,

  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

  现在,

  很多消费者喜欢在网络上购买

  手工食品、地方特产,

  想要“图个新鲜”。

  不过,

  买到“三无产品”吃坏肚子、

  甚至住进医院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遇到这种情况,

  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在购买商品时要查看卖家有,询问卖家产品有无发现收到“三无产品”时应以免发生质量问题时难以维权。

  消费者在收到产品后发现与商家描述不符,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后,当消费者与商家以诉讼解决纠纷时,可及时与电商平台联系,要求其提

  程鹏 盖源源

  卢祥勇

  封面转自央视网综合自法治日报、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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