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7 14:27 已有: 人阅读
7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14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江苏威尔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VOC未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以3.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江苏威尔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8日,法定代表人黄剑芬,住所常阴沙管理区常南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