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7 14:28 已有: 人阅读
7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5第07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仪元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大气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处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仪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王尚勇,住所苏州高新区嵩山路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