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0 12:59 已有: 人阅读
| 启东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决策事项由启东市公安局委托江苏天保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苏办发〔2021〕15号文件、《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启东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拟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该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加强启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决定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限制通行车辆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2.限制通行道路为启东市境内所有城区道路、国道、省道、县道。 3.限制通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4.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辆等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5.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本决策实施日期根据相关规定出台起施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 2.对该决策事项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决策事项的态度。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