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15:09 已有: 人阅读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旨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好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提到,通知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各单位配备更新各类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应当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比例应当达到“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目标要求,以后按规定逐步提高。 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应当符合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其中,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超过18万元。 10月12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9月,全国狭义乘用车零售210.9万辆,同比增长4.5%,环比增长10.6%;前三季度累计零售1557.4万辆,同比增长2.2%。 其中,免责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