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8 17:54 已有: 人阅读
。”何咏前表示。 商务部等六部门发布了,这一办法的出台对我国吸引外资有何作用? 对此何咏前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引资稳资力度的决策部署,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以坚持进一步扩大开放,支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防范化解风险为原则,修订,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新规定,自12月2日起施行。 新的降低了战略投资门槛、拓宽了投资渠道,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增加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 二是适当放宽外国投资者境外资产要求。 三是增加要约收购的投资方式;对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跨境换股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 四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将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取消定向发行方式的持股比例要求;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不低于3年调整为不低于12个月,如果今后证券市场有关规定对锁定期有新要求,则需要从其新规。 “这些开放举措有助于吸引更多优质外资投向上市公司,有利于推动我国相关产业发展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新的构建了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在稳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可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何咏前强调。 她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通过举办培训、组织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方式,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商协会加强宣传解读,与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一道,切实保障新规尽快落地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