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第一!浪胃仙“创始人”被判刑8年!她侵占公司巨额财产,用

发布时间:2024-12-22 07:23 已有: 人阅读

  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

  对此,浪胃仙原MCN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彭先生向11月14日,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引发网友热议。

  
 

  
 

  11月12日,彭先生向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游某某上诉,维持原判。受访者供图

  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18年2月7日,游某某与重庆风云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彭先生、李某共同成立了天权星公司,风云互娱公司占股60%,游某某占股30%,彭先生、李某占股10%。游某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游某某使用其个人身份信息,代表公司分别在抖音和快手等网络平台注册网络账号。

  2018年7月23日,天权星公司与艺人李某某签订艺人独家经纪合同,由公司全权代理李某某的网络平台主播活动,拥有其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游某某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浪胃仙”相关业务收入转入自己或亲友的银行卡账户,以收款不入账、虚构支出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共计40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购房等。

  2020年7月14日,公司解聘游某某,游某某离职,但其伪造“网络平台账号使用权授权协议”,拒绝交还网络账号,继续使用该账号从事个人商业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游某某利用担任天权星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严重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采用隐瞒其他股东、借用他人账户收取公司业务款、私卡收入不如实入账以及虚构公司支出等方式将公司资金收入非法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购房支出,其离开公司后拒不交还归属于公司的网络账号还利用归属于公司的网络账号从事商业活动。游某某具有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法院终审认为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游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天眼查商业履历信息显示,游某某共关联7家企业,其中5家为存续状态,包括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重庆后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渡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其中,由游某某持股40%的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成功注册1枚“大胃王浪胃仙”商标,其余该公司申请的“浪胃仙”商标均已被驳回,处于无效状态。

  
 

  
 

  作为头部吃播IP,浪胃仙拥有超3000万粉丝。2022年3月6日,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出镜称,浪胃仙和另一位公司管理人“带走团队,过河拆桥”。在个人主页简介中,游某某还写到:“我不是网红,也不是美食博主。嗯,我是冤种老板……”

  
 

  2022年3月6日,游某某自称“创始人”,用浪胃仙IP账号发声讨浪胃仙“过河拆桥”。

  11月12日,天权星公司负责人彭先生说,她的职务侵占犯罪不仅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还对“浪胃仙”IP的正常运营带来重大影响。“她哪里是‘冤种老板’,我们这些公司股东才是。她遗留下来的后续许多工作,还要我们去做。”在中,随着MCN行业的发展,IP的价值不断攀升,账号归属权问题成为MCN机构与创周小山律师建议,MCN机构、网红及经纪人三方应事先签订完善的合作协议,并明确财务管理、账号归属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他指出:“建立健全的规则并形成良性互动,能有效促进三方的合作与发展,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综合自上游新闻、

热门推荐
图文推荐
  • 罗技(Logitech)停止生产Harmony遥控器
  • 据报道,小米正在使用Snapdragon 8xx SoC开发
  • 小米MIXFOLD液态镜头有什么用 小米MIXFOLD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