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2 09:56 已有: 人阅读
以100.0点为基点。
定期调整数据提取日为生效日前一个交易日。遇临时调整时,若样本券发生暂停上市、摘牌等事件,视情况自事件生效之日起剔除出指数;若样本券发行人发布赎回公告,自赎回公告日后第五个交易日将该券剔除出指数;样本券发生其他事件,参照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