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7 20:41 已有: 人阅读
郑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对2013年中招期间组织纪律等工作做出要求。 通知要求,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学费;已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凡未经中招办批准擅自招生者,不予办理学籍。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20%以下。 同时,严禁以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希望通过郑州教育局: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不能超20%这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