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4 16:31 已有: 人阅读
因“2022年1月5日、1月19日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其干燥车间二楼有台离心机底部有废气溢出,无组织排放,未密闭,车间外异味明显”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元。处罚文号为:锡山环罚决﹝2022﹞75号。 因“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限产措施”被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罚款:人民币13.4375万元。处罚文号为:滕环罚字﹝2022﹞13号。 因新能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情况,哈密市生态环境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分别向新能源公司进行处罚。 公司6#装卸台在冰醋酸装车,配套的废气收集、喷淋设施在运行,喷淋液现场PH试纸检测呈酸性,经采样检测喷淋液PH值为2.6。该公司上述行为属于第九十九条第项所述“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由此,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到新修订的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编写的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A股环境风险榜详细数据查询及可视化互动专题 ,请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查看。 宋可嘉 北京报道 程鹏 张海妮 杜恒峰 王月龙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及镜像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