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1 15:57 已有: 人阅读
应监管要求,,要求基金公司明确薪酬考核指标、权重、结构、周期的相关安排;明确有关薪酬递延、薪酬支付方式及经济问责的相关安排等。 有地方证监局近日下发了通知,要求辖区内基金公司在5月底前报送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实方案,方案要求基金公司明确多方面内容,其中包括要求明确薪酬考核指标、权重、结构、周期等的相关安排;明确有关薪酬递延、薪酬支付方式及经济问责的相关安排等。 相关通知中明确提到,,要有对少数冒尖情况的相关调控措施;各家基金公司应通过2022年薪酬发放方案,报送2021年人均薪酬增幅比例,中位数及平均数、最高数与最低数的倍数等相关信息,并进行近三年薪酬等数据分析。 上述通知还明确要求基金公司避免“一刀切”,抑制薪酬过高,增长过快,,防止过度激励是通知的明确导向。 据财联社,华南一家大型公募机构内部人士透露,业内对薪酬体制改革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已有一定共识,“大家都知道要改,但每家公司具体要怎么改,什么时候改,还不清楚。” 他表示,。如此,,“同样的产品业绩,不同管理规模带来的激励可以‘一个天一个地’;产品发行上,也是新基金激励高于持营的产品激励,这是业内众所周知的问题。” 华东一位基金评级机构人士也表示自己对基金公司薪酬体制改革早有预期。在他看来,过往,“。在这种情况下,基金行业的薪酬体系是否要兼顾社会公平,管理规模较大的明星基金经理的薪酬是否有必要封顶等,都应该被考虑进去。” 有北京公募人士在微信上告诉,早在一个月前监管就要求其供职机构上报薪酬方案,其中包含薪酬递延等内容。另一位沪上公募基金人士也在微信透露,不久之前该公司针对薪酬方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开会与调研,并表示“应该快了”。 一位知情人士微信上表示,各地区上报的时间节奏是不一致的,北京上海广州可能已经报上去了,这一波是深圳。“。”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接受采访的公募人士均担心,,还有人表示“已经在做明星基金经理离职的一些应对预案了”。 段炼 杜恒峰 盖源源 程鹏 封面:摄图网_501313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