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7 04:39 已有: 人阅读
7月1日,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相质安罚字﹝2022﹞第3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建园建设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22日,在苏地2013-G-67号商住地块项目1、7住宅、6塔吊顶升加节、安装首道附墙后未按要求组织验收,未验收合格已使用该塔吊进行作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建园建设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6日,法定代表人葛成刚,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959号元和大厦2层210-21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