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7 06:14 已有: 人阅读
7月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3第18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誉球模塑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昆山誉球模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5日,法定代表人刘君,住所周市镇青阳北路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