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7 09:25 已有: 人阅读
7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5第06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天至尊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综合管理制度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25.024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天至尊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简伟平,住所苏州高新区科憬路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