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9 06:27 已有: 人阅读
5月31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有关情况。 据悉,日前,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将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从产粮大县扩大至全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完全成本保险是指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是指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保障水平覆盖相关农产品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这两类保险均属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享有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回答 发布会现场
廖岷对“我们对实施这项政策的产粮大县进行了初步统计,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方面,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建立了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发展有合力、农户有收益、产业有保障、资金有效率、运行较规范的持续发展的格局。 财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从发展目标、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等方面统筹推动。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市场和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承保理赔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相关产业政策指导和定损指导。保险公司负责提供承保、理赔、宣传等具体服务。还有一家重要的农业再保险公司,负责提供再保险服务,分散大灾风险。推动本次政策落地过程中,将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协作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效率。
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质量方面,廖岷对加强监督检查方面,除了配合审计、保险监管部门开展监督工作以外,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机构遴选、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工作,并依托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发挥就地就近监督作用,严格审核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农户满意度、资金管理等。必要的时候会开展专项核查,主要是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取得实实在在的惠农效果。 此外,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近几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都是以每年10%以上速度在增长,重点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将会同有关方面督促保险公司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厘定保险费率。目前,平均保险费率已经由前年的6%降至不到5%,约4.9%,可为农户节约自担保费近2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