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4 15:20 已有: 人阅读
新大洲A公告,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8月8日签发的,鉴于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经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2024年8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止对单位的1笔对外股权投资予以查封。公司2017年出售参股的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股权收益应缴所得税款5100.7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缴纳税款3766.96万元,尚欠缴税款1333.8万元,欠缴滞纳金4204.5万元。上述查封股权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纳税评级和信用评级受到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