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5 21:14 已有: 人阅读
浦发银行官网发布浦发银行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新签约的最终承租方第一档减免申请截止时间为签约次月月底。第二档减免申请截止时间为达到相关减免条件的次月月底。 5、经浦发银行审核符合租金减免条件后,出租方将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并和最终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或其它书面文件。承租人取得的租金减免额最终以浦发银行实施主体通知为准。 6、最终承租方应如实诚信填报相关信息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浦发银行在事中或事后发现最终承租方填报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浦发银行有权驳回其减免租金申请,不给予租金减免,要求最终承租方补交已减免的租金,直至提前解除与申请人的租赁合同。 浦发银行联系人、咨询与监督电话和邮箱如下: 卢皓铭 / 浦发银行保留对减免租金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本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海市政策调整的,浦发银行有权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