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7 17:26 已有: 人阅读
本轮疫情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紧盯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行为。 3月14日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向各市场主体发放提醒告诫函41214份,累计查办案件224件。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本利丰超市所销售的部分蔬菜价格偏高。 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市民关于上海星杨贸易有限公司制造局路分公司 “大米”、“猪肉”等商品的价格举报线索后,随即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在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当事人店内在售的“金粟穗 茉莉香米”未明码标价。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 明知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后,立即对宋加银食品经营部开展监督检查。查见该店对外销售的土豆、萝卜、卷心菜、大白菜等蔬菜, 仅通过口头的形式向消费者告知价格,未在现场放置任何价格标签用以标明所售蔬菜的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在对上海捌陆捌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查见当事人在售大排、纯瘦肉、蹄髈、精肋排、筒骨等肉类,其中部分肉类未标识有菜品、价格、计价单位等内容的价格标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保持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注意选择由正规的保供单位提供的商品,注意保留消费记录、与相关经营者沟通的截屏等,以便维权时作为相关证据,也便于市场监管部门的后续核查和处置。 何小桃 王嘉琦 王月龙 |